买到过期饮料货价12元,该什么跟商家索赔?
如果买到过期饮料,消费者可以依法向商家索赔。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二、索赔方式**
1. 与商家协商
- 消费者可以携带过期饮料及购物凭证,找到商家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出索赔要求。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依据的法律条款。
- 例如,小张在超市购买了一瓶标价 12 元的饮料,回家后发现饮料已过期。小张拿着饮料和购物小票找到超市客服中心,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要求超市按照法律规定赔偿 1000 元。超市方面在核实情况后,可能会与小张进行协商,提出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如几百元等。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2.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如果与商家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会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据和情况,对商家进行调查和调解。
- 比如,小李在便利店购买了一瓶过期饮料,价值 12 元。小李找到便利店要求赔偿,但便利店拒绝赔偿。小李随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受理后,对便利店进行调查,发现便利店确实存在销售过期饮料的情况。消费者协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便利店同意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小李 1000 元。
3. 提起诉讼
- 如果通过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购物凭证、过期饮料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 例如,小王在杂货店购买了一瓶 12 元的过期饮料,饮用后出现身体不适。小王与杂货店协商赔偿无果,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未能解决问题。小王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杂货店赔偿损失并支付赔偿金。小王在诉讼中提供了购物小票、过期饮料、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杂货店销售过期饮料违反了法律规定,判决杂货店赔偿小王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1000 元。
总之,消费者在买到过期饮料后,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索赔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依法依规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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