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被老师扇耳光,可以追究责任吗?
在校园生活中,学生本应在安全、关爱环境里学习成长。可是,当老师扇学生耳光这类让人痛心大事发生时,不止给学生身体带来疼痛,更在心灵深处留下难以磨灭创伤。比如,初中生小王因课堂上与同桌小声交谈,被老师当众叫到讲台前,随后被扇一记耳光。这突如其来暴力行为,让小王在同学面前颜面尽失,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变得沉默寡言,对上学产生恐惧心理。这种情况下,学生权益无疑受到严重侵犯,那么,究竟能否追究老师责任呢?
从法律法规角度来看,我国多部法律对学生权益呵护有着明确限定。《中华人民共、国没成年人呵护法》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没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没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行为。老师扇耳光行为显然属于体罚范畴,严重违背这一法律条款。同时,《中华人民共、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也限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若要追究老师责任,先说需明确大事严重层次。倘若扇耳光行为仅造成学生轻微身体疼痛,未留下明显伤痕,从民事责任角度,老师需向学生及其家长赔礼道歉,承认自己行为不当之处。若因这一耳光导致学生身体出现红肿、淤青等明显伤痕,产生医疗费用,那么老师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此限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相关内容,即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康复支出合理费用。
倘若扇耳光行为致使学生构成轻伤及以上伤害,如造成耳部鼓膜穿孔等严重后果,老师则大概面对刑事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限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种严重情况下,老师不止要承担法律制裁,还将面对教育部门及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如被调离教师岗位、降低职称等级等。
当学生遭遇老师扇耳光这类大事,家长应火速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证人证言,可询问在场同学事情经过并记录;如有条件,还可收集现场监控影像,监控录像能直观还原大事全貌;若学生就医,医院开具诊断证明、病历等也是根本证据。收集好证据后,家长可先与学校实行沟通,要求学校对涉事老师实行调查处理,并给予合理答复。若学校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由教育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对老师行为实行评估,并督促学校妥善搞定难题。若老师行为已构成犯罪,家长可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批准法律途径维护孩子合法权益,让违法者受到应有惩处。总体上看,面对此类大事,学生、家长绝不能选择沉默,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让校园重回安全、、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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