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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的户籍可以迁入父母以外的亲属吗?

12-19 继承

  未婚子女的户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迁入父母以外的亲属,以下是具体情况:

  ### 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各地户籍管理规定**:如宁国市规定,申请人为非直系亲属的,需经户主同意;挂靠亲戚户口需提供申请人和被挂靠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学历证书、被挂靠人的《居民身份证》、被挂靠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使用权相关证明以及书面关系承诺书(双方到场)。

  ### 可迁入的情况及案例

  - **投靠直系亲属以外的近亲属**:在一些地方,如果未婚子女的父母因特殊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而其他直系亲属以外的近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舅姨等愿意抚养并提供稳定生活条件的,未婚子女户籍可以迁入。例如,小明父母因意外去世,其外祖父母表示愿意抚养小明,且外祖父母所在社区出具了同意接收证明,小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小明的户籍便迁入了外祖父母家。

  - **寄养家庭**:如果未婚子女被寄养在非直系亲属家庭,且寄养家庭符合当地相关规定,也可以办理户籍迁入。比如,小红的父母常年在外地工作,无法照顾她,将她寄养在姨妈家。姨妈家所在城市规定,寄养家庭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同意寄养及入户的书面声明等材料,经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后,小红的户籍可迁入姨妈家。

  - **特殊人才引进等政策**:部分地区为了吸引人才,出台了一些特殊政策,允许未婚子女随迁入户到人才落户的亲属家中。例如,某城市规定,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若小张作为紧缺人才落户该城市,其未婚子女户籍也可随迁到小张指定的亲属家。

  ### 不能迁入的情况及案例

  如果未婚子女不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条件,或者亲属不同意接收,或者无法提供齐全的证明材料等,户籍则不能迁入父母以外的亲属家。例如,小李想把自己的户籍迁入舅舅家,但舅舅家所在地区规定非直系亲属投靠需提供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的同意证明以及在亲属家长期居住的证明等材料,而小李无法提供在舅舅家长期居住的证明,所以其户籍不能迁入舅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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