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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让学生去社会实践,三年必须去两次,不去就不给毕业证?

01-21 其他

  在当今教育多元化发展背景下,越来越多学校开始看重学生社会实践本事培养。近期,有不少学生体现,学校制定一项特殊限定:要求学生在三年学习时间内非得参加两次社会实践活动,否则将不予颁发毕业证。这一限定引发广泛关注、讨论,那么,这一限定究竟是否合理?背后又有着怎样考量?

  为更直观地解这一限定影响,咱们不妨来看几個具体例子。小李是某所高中学生,他平时对学术研究有着浓厚兴致,大部分课余时间都投入到学科竞赛、学术书籍阅读中。可是,学校社会实践要求让他犯难,因他觉得这些时间倘若用于自己学术追求,大概会取得更好成绩。但按照限定,倘若不参加两次社会实践,他就无法顺利拿到毕业证。小张则是一名职业院校学生,他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课余时间须要去打工赚取生活费,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与他打工时间常常冲突,这让他在是否参加社会实践难题上十分纠结。

  学校制定这样限定,其初衷是值得肯定。社会实践是学生接触社会、解社会要紧途径。批准参与社会实践,学生可以将课堂上学到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提高自己动手本事、搞定难题本事。比方说,学生在参加社区服务活动时,可以学会与不同人沟通交流,增强团队协作本事;在企业实习中,能够解行业实际运作情况,为将来职业发展做好准备。况且,社会实践还能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公民意识,让他们明白自己作为社会一员责任、义务。

  从法律法规角度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法律条文限定学校非得以社会实践参与情况作为颁发毕业证必要条件。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教育法》,学校有权根据自身教育意向、培养方案,制定相应教学计划、考核准则。只要学校限定是根据教育教学须要,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限定,在一定层次上是被允许。同时,学校在制定限定时,也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倘若学校限定过于苛刻,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合理情况,学生有权批准合理途径实行申诉。

  显然,对于学校这一限定,也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一些学生、家长感觉,社会实践固然要紧,但不应将其与毕业证挂钩,这大概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压强,甚至影响学生学业发展。况且,不同学生兴致爱好、发展方向不同,对于那些专注于学术研究或者有特殊发展需求学生来说,这样限定大概并不公平。另一方面,也有人感觉,学校这一限定有助于推动学生全面发展,让学生在学习之余,更加关注社会、解社会,培养综合素质。

  笔者所述,学校要求学生三年参加两次社会实践并与毕业证挂钩限定,虽说有其积极一面,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须要充分探究学生個体差异、实际需求。学校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限定,制定更加合理、灵活考核方法,确保社会实践活动真正能够达到促进学生成长、发展目,而不是变成学生负担。同时,学生也应该正确看待社会实践,积极参与其中,提升自己综合素质,为将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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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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