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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丢了里面的3千块钱被盗可以立案吗

01-06 其他

  在日常生活中,手机丢失且里面钱财被盗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人都关心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立案。比如,小李在乘坐公交车时不慎将手机遗落在座位上,等他发现返回探寻时,手机已不见踪影,随后他批准手机绑定支付软件发现,手机里3000元钱被转走;又或者小王在公园游玩时,把手机放在长椅上,离开一会儿后回来手机就不见,之后也发现手机里钱被人盗刷。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究竟是否可以立案呢?

  从法律法规角度来看,答案是可以立案。

  先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限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难题解释》第一条限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限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手机里3000元被盗,达到“数额较大”准则,符合盗窃罪立案条件。

  再讲,倘若手机是遗失后被人捡到,捡到者拒不归还手机及里面钱财,还大概涉及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限定,将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依照前款限定处罚。本条罪,告诉才处理。

  另外,即使盗窃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限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手机丢失且钱财被盗情况,要火速报警,向警方供应相关信息,如手机丢失时间、地点、手机型号、支付软件交易记录;以便警方实行调查。同时,要注意呵护好自己個人信息、相关证据,配合警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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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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