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我能离婚吗?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本应相互扶持、共渡难关。可是,当一方患上像系统性红斑狼疮这样严重疾病时,婚姻大概面对巨大考验。近日,有一位男士咨询:妻子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自己是否能离婚?这一难题既涉及法律层面,也关乎道德与情感。
先解下系统性红斑狼疮,这是一种复杂系统性自身免疫病,与遗传、性激素、感染等多种因素相关。患者全身多系统多脏器会受累,比如出现蝶形红斑、关节疼痛、肾脏病变、血液系统异常;症状多样且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目前虽无法根治,但合理治疗能控制病情。
为更直观地探讨这個难题,来看一個真实案例。李先生、王女士结婚多年,感情原本不错。后来王女士被诊断出系统性红斑狼疮,须要长期治疗,不止花费巨大,身体也越来越差,生活很多时候须要人照顾。李先生在照顾一段时间后,渐渐感到力不从心,心理压强也很大,萌生出离婚想法。王女士晓得后,深受打击,觉得自己患病后被丈夫抛弃。两人为此产生激烈矛盾,到底闹到法院。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民法典》限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实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实行调解;倘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 这一兜底条款。
在妻子患系统性红斑狼疮情况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倘若只是因一方患病,另一方就想离婚,且没有其他导致感情破裂因素,法院往往不会轻易判决离婚。毕竟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在一方患病时,另一方不能轻易逃避责任。但倘若因患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比如双方矛盾不息,无法再一道生活,经过调解也无法、好,法院也大概判决离婚。
回到李先生、王女士案例,法院在审理时,先说会对双方实行调解。倘若李先生只是因照顾压超强而想离婚,王女士不同意,且双方感情基石还在,法院大概率不会持助李先生离婚请求,大概会要求李先生承担起扶养义务,给予王女士协助。但倘若双方因患病引发矛盾已经让感情彻底破裂,无法调、,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不过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会适当照顾患病王女士。
所以,妻子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丈夫并非绝对不能离婚,但离婚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持助,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夫妻双方应多沟通、相互理解,从家庭整体利益出发。倘若真要走法律途径,主张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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